在越南《2026—2030年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的强力驱动下,越南数据产业(涵盖云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大数据处理及AI数据服务)已成为外资竞逐的热土。中国科技企业的投资正从早期的“设备输出”和“软件销售”,转向“本地化资本投入+技术生态共建”的深度模式。
一、 战略背景:驱动数据产业爆发的顶层设计
2026年7月14日,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国勇签发第1266/Q?-TTg号决定,正式批准《2026—2030年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及2045年愿景》。该战略的核心逻辑是:以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将越南建设成为繁荣安全、高度发达的数字化国家。战略设定了三大支柱目标:
数字政府:100%的省级智慧运行中心完成AI升级,电子政务水平跻身全球前50位。
数字经济: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达30%以上,支持至少50万家中小企业转型,超过40%的中小企业使用“模型即服务”平台。
数字社会:100%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超过1000万劳动人口接受数字技能培训。
与以往政策不同,本战略将数据明确定位为“战略资源”,要求优先建设人口、土地、企业等国家数据库。战略同时要求“优先发展'越南创造'(Make in Viet Nam)的数字科技企业生态系统”,并将数字科技企业定位为转型的核心力量。这既是市场机遇,也对境外投资者提出了更高的本土化要求。
与此同时,2025至2026年间,越南密集出台了多部配套法律:2026年1月1日生效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实施细则、2026年7月1日生效的修订版《网络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以及同日生效的29部法律和34项法令。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战略引导+严格监管”的双重框架——市场开放度加大,但合规门槛也大幅提升。对于中国数字科技企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
二、 中国科技企业投资开始转型
1、从“轻资产”转向“重资产”:为满足数据本地化的硬性要求,中国企业不再仅靠远程调用API,而是纷纷在越南落地物理数据中心或部署本地化云节点。
2、从“卖算力”转向“卖模型”:顺应战略中“超40%中小企业使用MaaS”的目标,投资重点从基础云资源租赁,转向预置AI大模型的数据平台服务。
3、合资化与本土化:由于数据主权敏感,中国企业普遍采取与越南本土巨头(如Viettel、VNPT、FPT)成立合资公司或签署深度战略合作的方式进入。
三、 具体投资方向与布局
1. 云基础设施与AI算力:华为的技术深耕
投资动作:华为云已将在越南的区域升级为本地化数据中心集群,承诺客户数据不流出越南境外。2026年第二季度,华为宣布在胡志明市高科技园区追加投资,设立“AI算力使能中心”,专门部署基于昇腾芯片的AI训练集群。
产业影响:该中心不仅服务于越南智慧城市项目(如与佳都科技合作的轨交AI系统),还与越南最大电信运营商Viettel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符合越南语语义的大模型数据训练平台。
2. 公有云与SaaS生态:阿里巴巴与腾讯的“B端渗透”
阿里巴巴云:阿里云在越南拥有双可用区。2026年以来,其投资重心转向“数据智能生态”,斥资扶持越南本土50家头部软件服务商将ERP、CRM系统迁移至云端,利用其“通义”大模型进行数据清洗与分析。典型投资包括为越南头部零售企业Masan Group提供全渠道消费者数据中台。
腾讯云:腾讯云在越南投资扩建了边缘数据处理节点。2026年,腾讯云与越南本土互联网巨头VNG加深合作,为其提供分布式数据库解决方案,支持Zalo等超级APP的海量用户行为数据实时处理,并协助其建立符合新《电子商务法》要求的数据合规存储架构。
3. 大型数据中心(IDC)的资本投入:中资基建力量的介入
中资IDC运营商的布局:中国的数据中心建设与系统集成商(如中通服、城地香江等)正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承接越南本土超大规模数据中心项目。
具体项目:例如,越南本土数字基础设施开发商VNTT(Viettel旗下) 在2026年动工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项目中,采用了中国供应商的液冷散热系统与智能配电解决方案,间接带动了中国标准在越南数据机房建设中的应用。
4. 跨境数据流通与数字贸易平台:构建“数字走廊”
跨境数据服务:中国—东盟信息港(广西)与越南边境省份(如广宁、谅山)合作,投资建设跨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这一平台在符合中越两国数据安全法的前提下,针对跨境电商物流、边贸报关等场景,实现“单证数据互认”,极大地降低了中国制造企业通过数字贸易进入越南市场的合规门槛。
四、 中国科技企业如何更快适应越南严密的法律监管体系
面对2026年7月全面生效的严密法律监管体系,中国企业需要变“被动合规”为“主动适配”,将合规能力转化为核心竞争力。以下是具体可操作的加速适应策略:
(一)建立“法规雷达”与敏捷响应机制
越南法律在2026年进入密集实施期,但部分法令的实施细则仍在逐步明晰。企业不应等待法规完全明确后再行动,而应建立前瞻性的法规监测团队(可外包给当地律所),重点关注《个人数据保护法》的执法案例、修订版《网络安全法》的本地化存储审计标准、以及《电子商务法》对平台分类的具体认定标准。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合规健康检查,并设立专门的越南合规官(CCO)岗位,直接向总部汇报,确保合规响应速度。
(二)实施“数据分级分类”与“最小必要”原则
不必对所有数据“一刀切”地采取最严格保护措施,这会造成不必要的成本。企业应根据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的分类标准,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敏感数据、关键数据三级。对于涉及越南公民生物特征、政治观点、健康记录等敏感数据,严格在越南境内存储和处理;对于一般的商业运营数据,在确保去标识化的前提下可适度利用跨境传输便利。同时,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只收集业务所必需的数据,从源头降低合规风险敞口。
(三)优先选择“合资+技术授权”的进入模式
相比设立独资子公司,与越南本土持有相关牌照的国有企业(如Viettel、VNPT、FPT)成立合资公司,是最快获得监管信任的路径。在这种模式下,中方以技术、算法、软件授权方式入股,越方以牌照、本地资源、数据管理权入股。数据物理服务器置于越方名下,中方仅通过API接口调用脱敏后的分析结果。这种方式既能满足“数据本地化”和“越南制造”政策导向,又能有效隔离中方的法律责任风险。
(四)提前完成“个人数据影响评估”(PIA)并备案
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要求数据处理者在处理个人数据前,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中国企业应在业务上线前3-6个月启动PIA工作,评估报告需提交给越南公安部网络安全与预防犯罪局。提前完成此流程的企业,不仅能在竞标政企项目时获得加分,更重要的是能够在执法风暴来临前,获得监管部门的“预沟通窗口期”,降低被突击检查的风险。
(五)将合规成本纳入项目报价与交付周期
越南的数据合规已不再是“后台辅助事务”,而是影响项目盈亏的核心变量。中国企业需在投标和签约阶段,明确将数据本地化存储、PIA评估、本地法人设立、年度合规审计等成本显性化,并预留6-12个月的合规准备期。在与越南政企客户合作时,主动展示自身的合规资质(如ISO 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越南公安部颁发的合规证书),这已成为赢得政府订单的“信用背书”。
(六)善用“政策红利”对冲合规成本
越南为鼓励战略技术领域投资提供了诸多红利。例如,对半导体和人工智能领域工作的合格专业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战略技术领域的外国投资者可享受加速审批程序;在指定的高科技园区(如胡志明市高科技园区、河内和乐高科技园区)投资数据中心建设,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四免九减半”等税收优惠。中国企业应主动将投资落地在合规园区内,以政策红利覆盖部分合规与运营成本。
五、 总结
总体而言,中国科技企业在越南数据产业的投资已进入“精耕细作”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规执行速度就是市场占领速度。谁能够最快适应越南严密的法律监管体系——率先完成PIA评估、率先设立本地法人、率先与越方伙伴建立合资架构——谁就能在2026-2030年的数字化转型浪潮中赢得先机。成功的核心不再是价格竞争,而是将合规能力、技术优势和本地化生态建设融为一体,最终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跨越。
刘 勇
刘勇律师,德恒南宁高级合伙人,德恒南宁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主要领域公司治理全闭环法律服务、跨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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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岚
苏岚律师,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执业领域:公司治理、企业合规、跨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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