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西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着眼满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需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且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有关要求,清单涉及内容一律不得制定。
(二)标准需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条件、风俗习惯、技术特殊性,体现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
(三)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应符合广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
(四)标准应有明确的应用场景,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归口,谁宣贯推广”原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责任。
二、立项重点
(一)以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要方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加快构建广西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规划提出的标准化重点领域。
(二)支撑“有色金属”“人工智能+”“双碳”“两新”“桂字号”区域品牌等重点领域,赋能我区重点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的配套地方标准项目。
(三)推动国家或自治区科技项目创新成果的项目。
(四)填补标准空缺的领域,先进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实践经验转化的项目。
(五)已进行实践验证和应用推广、有自治区重点任务牵引、对自治区经济发展有重大提升作用等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本立项指南向自治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自治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收到的立项建议和本行业的特殊需要,向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申报通过“广西标准在线”(http://bzgx.pzcode.cn/)进行,请到系统下载所涉及的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提交广西地方标准申报材料。
(二)申报受理
地方标准可以全年在线申请,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集中受理,2026年分批受理的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31日和10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能为地方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地方标准起草人应从事相应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确认各联合申报主体申报意愿及参与起草人员,确保自愿申报、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四、项目管理
(一)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相关单位应减少新项目申报,尽快完成已逾期项目。
(二)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名称、提出立项申请的主管部门、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原则上不应变更。
(三)已立项的地方标准应当在项目计划下达后15个月内完成报批稿;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计划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将作项目终止处理。优先立项的地方标准应当在6个月以内完成报批稿。
联系方式:0771-5531831、5301985
广西标准在线技术支持电话:0571-8578697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自:广西标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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